8月起黑龙江省农民工子女上学可免交借读费
发布人:jlll00 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08-07-15
东北网7月14日讯 记者近日从省政府获悉,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各项权益,8月1日起,黑龙江省将实行《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其中规定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窗口,免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;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、赞助费或其他费用。   1、公共职介机构   免费为农民工找工作     2、单位应与农民工 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 3、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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